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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以經習以為常了。

經常要為同事背黑鑊,副總做錯決定,店總不找他,反倒怪我們部門了。

我們都只是基層員工,聽命令辦事而已。

同一個部門又怎樣,部門又不是歸我管,我管得著他嗎?

況且當初我知道副總做那決定的時候,我是極力反對的。

 

如過你認為我在添亂,沒有我也可以的話,大可以炒我。

這麼盡職盡責為甚麼呢,你自己做店總都不上心,也沒法令店起死回生,難道我一個人的努力工作能為你帶來曙光?

 

工作效率越高,做的事就越多,但工資卻沒有多。所以就越吃虧。

以後我都放慢手腳做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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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ndy 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